新社团成立指南——期待你的加入

发布者:社团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23-11-17浏览次数:10

为促进我校社团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培养学生综合能力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现将2024年新社团成立相关工作事通知如下:

一、明确学生社团基本任务

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凝聚广大青年学生,坚持思想性、知识性、创新性、艺术性、多样性相统一的原则,积极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丰富大学生课余生活、繁荣校园文化,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社团成立基本要求

一、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学生社团成立,需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及挂靠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挂靠单位应是与学生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或二级教学单位。经指导挂靠部门审批通过后,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在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社团管理中心备案。

二、学生社团登记成立时,须按照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及其他类进行申请,每个社团只能申请登记一种类型。

三、每个学生社团至少有1名具有社团发展相关专业指导资格的校内在编指导教师。思想政治类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施行思政指导教师和专业指导教师“双导师”制度,即每个学生社团配备一名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学生工作经验丰富的思政指导教师和一名与社团性质相契合、具备专业特长的专业指导教师,且指导老师须为中共党员。每位社团指导教师聘期为1年。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1个学生社团。期满续聘的,应根据考核情况重新进行审核。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把握社团向正确方向发展,加强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参与并监督学生社团相关活动。

四、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20名以上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的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其中第一发起人的学业综合成绩排名应不低于班级前50%;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的第一发起人应为中共党员;拟成立社团的第一发起人原则上应在社团批准成立后作为社团首任负责人人选;

2.有规范的社团章程,社团章程需符合本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

3.有至少1名具有社团发展相关专业指导资格的校内在编指导教师;

4.校内有对应专业与固定的活动场所;

5.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对社团承担具体管理职责,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各学院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

五、学生社团应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学生社团名称不得使用“二工大”、“SSPU”等代表学校的字词、不得单独使用“嘉年华”等性质模糊的名称,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三、社团成立所需材料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学生组织信息申报表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学生***社团章程

20张社团人员基本情况鉴定表

20名及以上社团发起人学生证复印件

社团指导教师教工卡复印件及聘任审批表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学生社团挂靠单位确认同意书

四、材料提交要求

社团成立申请的全部材料需于12月31日18:00前提交。

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社团管理中心邮箱sspusg@163.com,工作人员会进行统一审核与反馈。

纸质版(签字盖章齐全)交至学生活动中心106办公室――校团委社团管理中心综合事务部。(点击“阅读原文”即可获取新社团成立相关文件下载链接)         

注:时间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若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五、特别说明

材料审核通过后将进行新社团成立答辩,时间将后续另行通知。答辩通过后社团将进入试运营模式,时长为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