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4日下午1点在6104教室,我校就业指导中心的于敬涛老师向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准毕业班的同学们介绍了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及相关知识。

于老师的介绍主要分两部分内容,《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报到证》。首先,于老师从《就业协议书》展开介绍。《就业协议书》俗称“四联单”,当找到合适的实习单位后,要尽快地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于老师特别强调,在上海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一定要注意填写用人单位的信息登记号,否则此份就业协议书将是无效的。信息登记号每年更新一次,仅上海市合法用人单位才能申请。此外,于老师还教了同学们辨别信息登记号对错的一些小技巧,2014年的信息登记号格式一般为“14”开头,后跟7位数字。
签定《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便可执就业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办理《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是应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必须持《就业报到证》。有了《就业报到证》,学校和用人单位才能为学生办理相关手续。于老师还告诉同学们,《就业报到证》越早办理越好,因为它直接关系着毕业生日后工龄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