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7号文:关于召开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4-03-27浏览次数:0

 

共青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委员

 

沪二工大团〔2012〕17号

关于召开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

请    示

上海市学生联合会:

我校自召开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各级团委、学生会组织在市学联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带领广大青年同学积极开展了有益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种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学生工作,总结我校第二次学代会以来的工作,确定今后学生会的工作方向和任务,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我校将召开第三次学代会。经校学生会研究决定,拟于2012年11月23日—24日召开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会期两天。现将有关事宜请示如下:

一、大会主要任务

回顾和总结上次学代会以来我校学生会工作的成绩、经验和教训,研究和探讨新形势下我校学生会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并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在校团委的指导下,为充分调动我校广大青年同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团结带领我校广大青年同学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夯实党建、团建基础,服务于学校各项建设事业,从而更好地服务和引领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争创校团委和校学生会工作新业绩。为推动我校学生会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为实现学校新时期、新阶段的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二、大会主要议程

1. 审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大学学生会第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 审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大学学生会章程(草案)》。

3. 选举产生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大学学生会第三届委员会。

三、会议规模和代表分配原则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按全校人数的4%左右的比例分配,本次大会正式代表名额拟定为261名。代表分配时既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又考虑模范人物和学生干部,注意代表的先进性。

四、代表条件及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

(一)代表条件

1.正式代表应是我校在职教职工和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学生。

2.各代表要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进步,能够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精神风貌。顾全大局、坚持原则、组织纪律性强,在重大问题上是非分明,立场坚定。

3.各学院选派的正式代表,要求努力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热心于学生工作,为青年学生所拥护和信任。同时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

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共261名。以各院在学校注册学生人数(不包括毕业班人数)的3%左右比例分配到各院。

2、大会正式代表需以班级为单位民主选举产生,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同学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同学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提交班级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代表。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选举时到会人数应超过班级总人数的2/3,当选者的得票数应当超过总票数的一半(含一半)。

3、各学院在推选时,尽量保证每班(不包括毕业班)有一名代表,并兼顾男女比例,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比例和少数民族代表比例,代表应具有先进性和广泛性。

4、校学生会主席团、各学院学生会主席和校学生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为当然代表,。

五、关于校学生会第三届委员会、主席团和主席的选举

按照惯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学生会第三届委员会拟设委员24名,其中,拟设主席1名,副主席1名。由大会主席团按照委员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百分之二十的规定,确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29名,提交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学生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在此基础上,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3名,在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学生会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确定主席候选人1名,在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学生会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采用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主席。

召开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是我校全体同学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了加强领导,校学生会决定成立以校学生会副主席(主持工作)吕相君为组长的筹备组,具体负责大会筹备工作。

当否,请批复。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学生会

                                         二0一二年十一月

                             

主题词: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请示  

抄送: 各学院党总支

共青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委员会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