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预报名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4-04-24浏览次数:0

各学院分团委:

    为做好2014年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招募工作,鼓励我校2014届毕业生参与西部计划、投身西部基层工作,我校2014年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校内预报名工作将于2014年4月23日起启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具有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学籍的当年应届专科、本科毕业生。

二、招募原则

    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

三、宣传口号

    新西部  新生活  新成长

四、专项行动简介

    西部计划实施的七大专项行动: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领域,国家给与必要的政策支持。

五、服务时间

    西部计划的服务时间为1—3年,可以选择服务一年,二年或三年,也可以采用续签的方式,对于志愿者选择就业、服务更加灵活方便。

六、志愿者选拔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德才兼备。

(2)符合西部计划志愿者相关的选拔条件。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4)热心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事业。

(5)有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参与过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优先考虑。

(6)学习成绩良好,能按时毕业,获得相关毕业证书。成绩优秀者优先考虑。

七、招募时间及安排

我校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最终确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并上报市项目办,具体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2014年4月23日起至2014年5月26日

1.报名程序:

(1)登录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网(http://xibu.youth.cn/)填写报名表并下载打印,交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团委)。      

2.审核选拔

 各基层团委对报名参加“西部计划”的学生进行初步审核。统一上报学校西部计划志愿者办公室(团委)。

学校团委对其基本信息进行核实,主要为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健康状况、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进行审核,安排面试、进行公示等选拔工作。 

具体详情请及时关注学院共青团网站以及青春二工大微信平台。

校团委官方网站:http://tuanwei.sspu.cn/ 
“青春二工大”官方微信:ssputw

西部计划咨询办公室:校团委(人文楼207室)

联系人:董凌莉   

话:50216691

 

附件1:

参考往年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各类相关激励政策

 

 

 

     共青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委员会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参考往年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各类相关激励政策

 

一、全国激励政策:

1. 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3.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76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515元,五类区900元,六类区1490元),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4. 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20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15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16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5000元。

二、上海市激励政策

1. 志愿者在服务期间,享受上海给予的生活补贴800元/月(在西藏志愿者900元/月)、交通补贴1000元/年(在西藏、新疆两地志愿者3000元/年)。

2. 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市项目办将按照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为志愿者统一代缴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依本市规定,单位每月按照缴费基数的37%缴纳(由市财政承担),个人每月按照缴费基数的11%缴纳(由个人承担,在日常生活补贴中扣除)。

3. 对于在校就读期间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志愿者,还贷时间可延期至服务期满后开始,服务期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各高校负责协调银行等有关方面为志愿者延期还贷提供帮助,并负责为其办理有关手续。

4. 志愿者在服务期间,享受上海给予的一定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 志愿者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可申请“上海市高校毕业生艰苦地区就业奖励金(一)”。服务期为1年的,每人奖励5000元;服务期为2年的,每人奖励10000元(每满一年发放一次,每次发放5000元);服务期3年及以上的,可享受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本市地方高校西部计划志愿者所需资金在市教委部门预算中安排,具体操作办法另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学生按照全国项目办《关于做好新招募3年期西部计划志愿者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相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09〕8号)执行。

6. 志愿者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结束服务期的当年度可视同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本市机关公务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先调剂、优先录用。录用后,其志愿服务的年限可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的年限。

7. 专科毕业志愿者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可于结束服务期当年参加专升本考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 志愿者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可根据本人意愿回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工作,由学校帮助其办理相关手续。非本市户籍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在本市工作,可以按照志愿服务开始当年的相关政策,申请落户本市,也可以申请办理三年期以上的引进人才《上海市居住证》。

9. 志愿者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进入市场自主择业,各相关部门要为其提供免费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人事代理及相关服务,并为落实就业单位的志愿者办理各种人事关系转接手续。

三、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激励政策

1. 由校团委向西部计划已签约的应届合格毕业生志愿者,授予“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优秀团员”及“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优秀志愿者”等荣誉称号。

2. 由校团委向学校推荐,授予西部计划已签约的应届合格毕业生志愿者“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对其中尤为突出的典型,授予“上海市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3. 由校团委向已签约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发放奖励津贴,其中从事一年志愿服务者,签约后奖励人民币3000元;从事二年志愿服务者,第一年签约后奖励3000元,第二年签约后奖励4000元;从事三年志愿服务者,第一年签约后奖励3000元,第二年签约后奖励4000元,第三年签约后奖励5000元。

4. 西部计划服务期满后,由校团委向经考核被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者,奖励人民币3000元;向被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者,奖励人民币2000元;向被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者,奖励人民币1000元。

5. 西部计划服务期满后,由校团委联系,校就业办具体落实,为每名回沪志愿者提供至少三次就业岗位推荐。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西部计划项目办              

201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