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号文 关于推优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5-03-15浏览次数:5

 

共青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委员会

 

沪二工大团〔201412

 

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基层团组织: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建带动团建的思想,更加积极、主动、规范地的开展入党推优工作,为党组织输送更多更好的优秀团员,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的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的意见》

 2、推优样表

共青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委员会

0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推优 入党积极分子

抄送: 各二级党组织

共青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委员会        0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10



附件1

关于进一步规范

“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的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建带动团建的思想,更加积极、主动、规范地的开展入党推优工作,为党组织输送更多更好的优秀团员,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党建带团建”的具体体现,也是团组织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推优”工作是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源源不断地为党输送新鲜血液,加强我校基层党建工作,增进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推优”工作不仅有利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吸引力的迫切需要。

第二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推优”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三条  “推优”工作是发展青年团员入党的必不可少的基础环节,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注重培养,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并列入党、团组织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之中。各级团组织要主动协助党组织做好对“推优”对象的培养和考察工作,经常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培养和考察情况,提出“推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推优”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推优条件来推荐,力争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对条件不成熟的应该继续培养,坚决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的倾向。

第一章   “推优”对象的范围条件

第五条  年龄在28周岁以下共青团员,积极参加团内组织活动,完成团组织分配任务,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至少6个月以上的团员,经过培养教育,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均可作为“推优”对象。

第六条  团组织在“推优”工作中,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要把政治立场坚定,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团员作为对象向党组织推荐。推荐对象的条件具体为:

1、努力学习政治思想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党,热爱祖国和人民,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具有无私奉献、勇于牺牲的精神,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3、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党的纪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坚持保卫党和国家的利益。

4、对党忠诚,言行一致,不隐瞒自己的观点,不歪曲事实真相,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持好人好事,反对坏人坏事,对不良倾向敢于斗争,敢于碰硬。

5、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公益活动,关心集体,具有团队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6、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在学校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学习和日常的社会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

7、学习态度端正,各科成绩优良,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第二章   “推优”工作的基本程序

第七条  团组织对经考察已基本具备推优条件的优秀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推优”工作程序,有计划的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一般一年进行2次。

第八条 “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在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程序是:

(1)团支部委员会对已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进行讨论评议,提出初步推荐名单。

(2)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对团支部提出的推荐名单进行民主评议,并以票决方式确定推荐对象。

(3)团支部委员会在汇总团员会议民主评议情况后,上级团组织可以采取公示等方式,接受青年及其他群众对推荐对象的监督评议,并在此基础上考察讨论确定推荐名单,报上级团组织审定。

(4)上级团组织召开团委会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向推荐对象的所在党组织推荐。党组织应及时将讨论研究结果反馈给团组织,并进一步落实推荐对象的培养、教育。

    第九条 团支部和分团委在形成推荐意见和做出推荐决定时,必须公示。

     第十条  推优有效期为两年,在有效期限内,若未在有效期内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需要重新推荐;

 第十一条 “推优对象”因专业变更、就业、升学、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原单位的,其《推优表》应随同档案一起转到新单位的党、团组织。

第三章   对“推优”对象的培养教育

第十二条  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是“推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推优”工作的主要目的。党、团组织担负着共同任务,必须共同负责,各司其职,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通过教育,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不断在团员中壮大入党申请人队伍。

第十三条  对于申请入党的团员,要以学理论、学党章小组为阵地,组织他们认真学习理论知识以及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使广大团员增强党的观念,端正入党动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在各方面发挥模范作用。

第十四条  “推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要求出发,立足培养教育,通过各种教育和锻炼手段,坚定团员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团员思想政治素质,使“推优”工作做到保证质量,突出重点,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推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工作程序办理,违反规定者要给予党纪、团纪处分。

第十六条  本“意见”适用于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在校硕士、本科、高职的全日制学生。成人教育学生、青年教职工,可参照执行。

第十七条  本“意见”的解释权归共青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委员会。

第十八条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共青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41226  


附件2


 

 

 

 

      

 

 

 

 

 被 推 荐 人    王小明     

                 所在团支部13国际商务A1  

 

 

 

 

 

        

   

1、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入党积极分子(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各级团组织要把“推优”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将它作为基层团支部全面活跃的有效载体。

2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3、“推优入党”的具体程序:

(1) 团支部委员会对已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进行讨论评议,提出初步推荐名单。

(2) 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对团支部提出的推荐名单进行民主评议,并以票决方式确定推荐对象。

(3) 团支部委员会在汇总团员会议民主评议情况后,上级团组织可以采取公示等方式,接受青年及其他群众对推荐对象的监督评议,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报上级团组织审定。

(4) 上级团组织召开团委会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向推荐对象的所在党组织推荐。党组织应及时将讨论研究结果反馈给团组织,并进一步落实推荐对象的培养、教育。

4、推优对象有效期限为两年。两年中,若该团员未进入党校学习或未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需要重新确认。“推优”期间若被推荐人受到团内纪律处分或有其他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取消其“推优”资格。

 

 

 

 

 

 

 

 

 

   

王小明

 

   

汉族

一寸照片

出生年月

19969

政治面貌

共青团员

   

本科在读

   

      

 2006  5  

团内职务

支部组织委员

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

 2013  12

现工作(学习)单位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现任职务

院记者团副团长

是否参加过“学理论、学党章”小组

  

是否参加过团校培训

  

是否参加过党校培训

  

简历

20109月—20136 上海市曹阳中学  学生

20139 至今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学生

20143月—20146月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校学生会学习部  干事

20145 至今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13国际商务A1 团支部组织委员

20147月—20148 全国学生运动会 志愿者

20149月—201412 微软上海分公司  企划部 实习 部门主管助理

主要荣誉

  2013 军训优秀学员

  2014 校一等奖奖学金

  2014 全国学生运动会优秀志愿者

  2014 上海市商务计划大赛三等奖

团支部大会意见

王小明同学在思想上积极向上,热爱中国共产党,于******月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月完成了党章学习小组学习和***学习,平日言行与党和国家的要求保持一致。乐于奉献有爱心,曾参加****等志愿者活动,表现积极。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曾参加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热衷于社会活动,参加***社团,参加院学生会,并在期间表现良好。成绩优秀,平均积点**,曾获***等奖学金,(无重修记录,无拖欠学分)。团结友爱同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够积极参加各种班团组织活动。生活习惯健康,寝室环境整洁。遵纪守法,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并能勇于和歪风邪气做斗争。

本支部于*******日召开了推优团员会议,会议应到会**人,实际到会**人。经投票**人同意**人反对,通过了对王小明同学的推优决定。

                                    签名: 李媛媛 (团支部书记签名)

                     2015310

   

   王小明同学经支部推荐,作为推优对象,于2013320日——2013327日,在5号楼3楼公示栏、校河东海报栏本院橱窗,向全院范围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或其他任何意见,公示情况良好。(公示期间收到反对意见,并经查实存在问题。)

签名: 张敏明 (学院团委组织部长)

                                 201542

上级团组织意见

   王小明同学的推优程序规范,公示情况良好。根据材料,该同学平时综合表现优秀,符合推优条件。********日,经济管理学院团委召开团委会。经讨论,同意13国际商务A1团支部意见,将王小明同学作为我委2015年第**批推优对象上报***党支部。(经讨论,不同意13国际商务A1团支部意见,暂不将王小明同学作为我委2015年第**批推优对象上报***党支部。)

 

签名: 胡芳芳 (学院团委书记)

                                     2015410日(分团委公章)

所在党支部意见

   根据***团支部上报的王小明同学的推优情况,本支部于********日召开支委会,经集体讨论决定将王小明同学纳入(暂不纳入)本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计划。

签名: 顾建国 (学院第*党支部书记)

                                201551

备注:

 

 

 

 

                           共青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