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8号文:关于开展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第四届校园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8-12-03浏览次数:18

共青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委员会

 

沪二工大团〔20188

 

关于开展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第四届校园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部(院)分团委:

为了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带领作用,引导我校大学生在社会活动、学术创新、文艺体育、实践公益等方面不断取得更突出的成绩。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四届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校园年度人物(学生干部标兵、学术创新人物、文艺体育人物、实践公益人物)的评选活动,并于2019年五四青年节期间进行宣传表彰。现将评选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在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政治上要求进步,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好学,成绩优良,曾获三等奖以上奖学金,在各项社会活动学术创新、文艺体育、实践公益等活动中有突出的表现。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严以律己、遵纪守法,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有一定的影响力。

4、各项人物评选具体要求:

A、学生干部标兵:符合以下4项条件3项以上

1)  担任学部(学院)部长以上学生干部岗位工作或学生社团社长;

2)  任职服务1年以上;

3)  所管理学生组织获校以上荣誉;

4)  所开展活动为校级品牌活动;

B、学术创新人物: 符合以下条件任意1

1)  获当年国家级学术创新竞赛三等奖以上成绩;

2)  获当年市级学术创新竞赛二等奖以上成绩;

3)  发表论文或取得专利;

4)  注册成立公司,并良好运营1年以上;

C、文艺体育人物:符合以下条件任意1

1)  获当年校级体育竞赛个人第一名;

2)  为获得校级体育竞赛集体第二名以上成绩的团队主力队员;

3)  获市级体育竞赛个人第三名以上成绩;

4)  为获得市级体育竞赛集体第二名以上成绩的团队主力队员;

5)  获当年校级文艺比赛第一名;

6)  为获得校级文艺比赛集体第二名以上成绩的团队主力队员;

7)  为获得市级文艺比赛集体第三名以上成绩的团队主力队员;

D、实践公益人物:符合以下条件任意2

1)  担任暑期社会实践团队负责人,且所带领团队获校级以上荣誉;

2)  担任志愿服务团队负责人,且所带领团队获校级以上荣誉;

3)  参加各类社会公益项目,累计服务200小时以上或坚持2年累计40次以上服务,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受到校外机构或社会媒体表扬;

三、评选方法和时间安排:

   12018123日,布置推荐评选工作。

22018123日~20181220日,各学院根据评选标准,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征求师生的意见,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初评,确定学院候选人名单后上报校团委。上报推荐材料如下:(1)填写《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2)个人先进事迹1000字以内;(3)个人数码照片2张。所有材料均需电子版,请发送至ssputw@sspu.edu.cn

320193月开展候选人的微信投票及评审工作。

42019年五四青年节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四、 候选人名额分配

学部(学院)

各项人物的候选人名额

工学部

12

高职(国际)学院

4

文理学部

2

经济管理学院

2

应用艺术设计学院

1

希望各学部和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精心组织,严格程序,积极推荐思想积极向上、成绩优良、在学生中有一定影响的优秀大学生参加校园年度人物的评选。

 

 

 

 

附件: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第四届校园年度人物推荐审批表

2、各学部(学院)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共青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8123

主题词: 年度人物 通知

发:各分团委

共青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日       12


附件一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校园年度人物推荐审批表

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学部(学院)

 

班级

 

手机

 

担任工作职务

 

参评奖项名称

 

曾获奖项:

 

主要事迹(250字)

 

 

(详细事迹附页1000字以内)

 

 

 

 

 

 

(盖章)

日期:

 

 

团委意见

 

 

 

(盖章)

日期:

                           

 共青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委员会